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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一般設備及車輛外觀噴漆服務採購項目的再次公告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設備及車輛外觀噴漆服務採購項目採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採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名稱:一般設備及車輛外觀噴漆服務採購項目

(二)項目編號:CGXM-GHD-E-202109713

(三)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四)項目地點:北京市

(五)項目背景:

根據環保等相關要求,我公司擬採購一般設備及車輛外觀噴漆服務,主要包括整車外觀噴漆、漆面修補、警示噴塗、航標更新等服務。

(六)項目需求:

該採購項目用於採購一般設備及車輛外觀噴漆服務,主要包括整車外觀噴漆、漆面修補、警示噴塗、航標更新等服務。(服務內容及預計業務量見附件,供應商需滿足附件中服務內容及要求。)

1.需執行的標準規範:

(1)供應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條例》,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發佈的《汽車維修業污染防治技術規範》(DB11/T1426-2017)等國家、地方政府相關法律、法規及條列的要求。

(2)供應商提供的噴漆服務需符合北京市環保局發佈的《汽車整車製造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排放標準》(DB11/1227-2015) 中對固體污染物,廢氣,廢煙,廢水,噪聲排放的相關標準。

(3)供應商需自行提供滿足噴漆等服務所需的設施、運輸條件、工具、人員及場地,供應商應具有涂裝設備、噴漆設備、烤漆設備、烘乾設備、噴烤漆房等相關設備,可以滿足噴漆、刷漆的要求。且相關設備需安裝符合環保標準的凈化設備。並提供企業所在地政府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其他具備的相關資質許可文件。

(4)供應商服務作業地點需位於順義區行政區劃內。

(5)供應商負責裝卸及運輸服務,相關運輸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北京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進行車輛設備的運輸工作,必須取得北京市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可以進行車輛設備的運輸,並且具有相關運輸設備,負責運輸的駕駛員須具有社會駕駛執照A1準駕車型。

2.採購産品具體要求

(1)供應商必須按照採購方採購需求(以我方提供的採購訂單為準)按照採購單的要求提供相關服務,所提供服務完全符合原廠的相關手冊品質要求。

(2)日常必須對活性炭等廢氣治理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更新,確保設施正常運作,並達到環保標準。産生的廢氣排放要符合交通運輸局聯合印發的《汽車維修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規範要求。

(3)供應商應具備噴漆、漆面修補、警示噴塗等能力,具備製作並粘貼各類航標、反光條、自編號貼紙的能力。並且,應當保證服務時所使用的材料、設備品質符合國家檢驗品質標準和符合生産廠商的出廠標準。

(4)供應商進行整車外觀噴漆、漆面修補、警示噴塗、航標更新後,車輛外觀需完全符合《國航股份視覺形象識別系統》及《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航空器活動區機動車管理手冊》中對設備、車輛外觀檢查相關要求。並須滿足企業標準(行業標準)及相關政策要求。

(5)供應商在指定區域提供貨物或服務時,施工人員、施工車輛及工具等必須遵守採購方的各項管理規定,施工人員應具備相關從業資格及安全消防知識,接受施工車輛應通過國家車輛年檢,大型工具應進行登記備案。

(6)對於檢驗存在品質缺陷或服務品質驗收不合格的,並導致設備、車輛無法及時交付使用的,必須立即整改,並應要求出具書面情況説明。對於國家或地方技術品質監督抽查不合格及因自身品質問題造成嚴重後果的,由供應商負責承擔全部責任及連帶責任。

3.服務標準

(1)供應商須承擔為執行本項目而投入的機械設備和運輸工具的各類保險(財産保險、人身保險及第三方責任險等)、運輸等相關費用。未經採購方同意,供應商不得在任何場地、道路上駕駛我方設備及車輛,如須(進入供應商外觀服務作業區域內或特殊情況下)駕駛的,供應商應向採購方提出紙質申請,寫明原因、駕駛員資訊、責任歸屬及保護措施等內容,其中駕駛員須具有社會駕駛執照A1準駕車型。

(2)供應商應根據服務要求進行相關培訓工作,滿足實地測量、養護等服務。

(3)供應商應在服務前做好噴漆的各項準備工作,根據不同設備、車輛制定明確的服務流程標準(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規範、材料明細、施工方案),經採購方認可後才能進行服務。針對部分車型需要調整噴漆方案的,在費用不變的條件下,與採購方協商一致後即可執行新的服務方案;供應商對外觀覆蓋部件進行必要的整形工作時,應先制定方案,經採購方同意後方可進行,此項工作不得收取費用。

(4)供應商提供的服務品質保證期應明確説明,原則上整車外觀噴漆在自然情況下,質保期不得低於5年;航標(標誌、標準中英文組合)、反光條、自編號及漆面修補、警示噴塗等噴塗服務在自然條件下不得低於3年。在質保期內,供應商所提供的服務品質,必須保證漆面平整、光滑、均勻,在自然情況下,不得出現返粘、流挂、起皺、桔皮、龜裂、隆起等現象,站立於1米外肉眼不得看清顆粒、夾雜、麻點等現象。

4.交付時間和地點要求

(1)供應商服務響應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收到服務通知後應在3小時內開始服務,整車運輸單程時間不得超過1天。供應商保證按採購方採購訂單提供服務並製作驗收單供採購方簽收使用,整車外觀噴漆工作服務期最長不應超過7個工作日,航標(標誌、標準中英文組合)、反光條、自編號及漆面修補、警示噴塗等服務服務期不應超過2個工作日。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服務期的,供應商應在回復訂單時限內提出正式書面文件進行申請;申請文件經採購方書面認可後,採購方按照雙方確認的服務期重新下達訂單,服務期以採購方最終採購訂單為準;如採購方不予認可,供應商應在採購方拒絕認可之後3天內回復確認訂單。

(2)供應商在採購方指定地點(中國國際航空地面服務保障基地)接收和交付設備、車輛,負責社會路面區域和場區內的裝卸(包含吊裝)、運輸工作,並採取有效的必要的安全防護工作,由此産生的相關費用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5.其他要求

(1)供應商在指定區域提供貨物或服務時,施工人員應遵守地方政府和採購方各項防疫規定須全程佩戴口罩,自覺接受採購方工作人員的體溫檢測,主動出示健康寶掃碼登記或核酸檢測報告等,如供應商出現所在地的相關政府部門通報違反防疫規定情況並立案調查,採購方有權解除合同。

(2)供應商有責任協助做好其所供産品的市場服務工作,並及時分析改進市場反饋的産品品質問題。

(3)供應商開展的相關工作應符合併通過相關環保部門的要求和檢查,主動向採購方提供當地環保部門、消防部門檢查文件及結果,不得有任何隱瞞。

6.驗收標準

(1)採購方依據《國航股份視覺形象識別系統》及《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航空器活動區機動車管理手冊》中對設備、車輛外觀檢查相關要求對供應商所提供整車外觀噴漆、漆面修補、警示噴塗、航標更新等服務進行驗收。

(2)當發現不符合驗收標準的情況,供應商應立即免費重新提供相關服務,直至符合標準,由此引發的費用,如吊裝費、運輸費等費用,均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3)對於供應商逾期未完成車輛噴漆作業的情況,採購方將進行當次服務總費用金額10%的扣罰,扣罰金額將在結算的服務費中扣除。

(4)對於供應商提供的噴漆服務因品質、工藝、原材料等問題給採購方或第三方造成任何傷害或損失,由供應商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採購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註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涵蓋本項目的經營範圍。

(二)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三)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非中航集團黑名單供應商,非中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名單供應商,非政府採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供應商。

(五)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係的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包段的應答或未劃分包段的同一項目的應答。

(六)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七)供應商應具備提供一般設備及車輛外觀噴漆服務的相關業績。

(八)能夠按照項目需求內容、附件中服務內容及要求提供服務。

(九)供應商服務作業地點在北京市順義區行政區劃內。(作業場地可滿足我公司所有車型進入,詳見附件)

(十)供應商需提供企業所在地政府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其他具備的相關資質許可文件。

(十一)供應商負責裝卸及運輸服務,相關運輸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北京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

進行車輛設備的運輸工作,必須取得北京市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可以進行車輛設備的運輸,

並且具有相關運輸設備,負責運輸的駕駛員須具有社會駕駛執照A1準駕車型。

(十二)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三、報名要求: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採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註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註冊並按要求完善註冊材料。

(二)採購公告發佈時間為2021年06月18日09時30分至2021年06月25日09時30分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願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註冊的供應商,務必在採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採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三)報名材料

1.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複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或三證合一後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營業執照需具有涵蓋本項目的經營範圍。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3.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查詢的工商登記資訊

頁面列印頁。

4.近1年內依法納稅、繳納社會保障金的聲明,並提供近一年的單據或國家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5.提交2020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如無法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原則上需提交連續三年的財務報表(資産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6.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自擬格式)

7.填寫《供應商資訊登記表》、《供應商反商業賄賂承諾書》及《供應商社會準則符合性自審問卷》。

8.一般設備及車輛外觀噴漆服務的主要客戶及業績(並附憑證或1-2份合同)。

9.能夠按照此項目需求內容、附件中服務內容及要求提供服務的證明(自擬格式)。

10.供應商服務作業地點在北京市順義區行政區劃內的證明(自擬格式)。

11.供應商所在地政府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其他具備的相關資質許可文件。

12.提供相關運輸企業北京市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具備相關運輸設備證明材料,負責運輸的駕駛員的A1準駕車型駕駛執照複印件。

13.公司簡介、聯繫人、聯繫電話,以及供應商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採購文件的獲取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審批通過後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後續接到文件發放通知後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採購管理平臺(網址:

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定時間下載採購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五、響應文件編制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採購文件要求製作、密封響應文件。

六、響應文件遞交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採購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七、談判相關事宜

供應商按照採購文件規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採購文件。

八、發佈公告的媒介

官方發佈渠道為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採購管理平臺及國航官網,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轉載的以我公司為採購主體的項目公告均為非法轉載,我公司不承擔責任。

九、聯繫方式

採購人: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聯繫人:曹曦月

聯繫人電話:010-64538820

聯繫人電子郵箱:caoxiyue@airchina.com

系統操作問題的諮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採購管理平臺系統技術支援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遞交報名材料,報名材料需為PDF格式,全部報名材料需逐頁加蓋單位公章。

(二)供應商在採購管理平臺提交報名材料的同時,亦應將報名材料的掃描件(所有報名材料須按順序整理成一個完整的PDF)以電子郵件方式同時發送至cacpd@airchina.com電子郵箱,大小不超過25M,郵件主題為“項目名稱+ 供應商名稱”(如郵件附件為壓縮文件,須為RAR格式)。

(三)資格審查及結果通知:我公司將成立採購工作小組對供應商資格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對報名供應商進行篩選、淘汰, 報名不通過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審查結果將另行通知。

(四)因本網站上傳附件大小限制,無法上傳原有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請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採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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