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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航綜保部新辦公樓窗簾(遮陽簾)採購項目的採購公告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現就國航綜保部新辦公樓窗簾(遮陽簾)採購項目進行公開採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一、項目名稱:國航綜保部新辦公樓窗簾(遮陽簾)採購項目

二、項目內容:

(一)項目概況

國航綜合保障部新辦公樓位於天竺空港工業區A區藍庭苑5號,須安裝遮陽簾,其中安裝遮陽簾面積約1790㎡。

(二)産品技術要求

1.材質:布料30%聚酯,70%PVC包覆蓋;

2.重量:420g/㎡;

3.開孔率:約3%;

4.紫外線遮擋率:>96%;

5.光照色牢度:>CLASS4.5;

6.甲醛含量:<30mg/㎡;

7.泵含量:<20mg/㎡;

8.卷簾上軸和下樑都應採用優質鋁型材,鋁材各項指標應符合GB/T5237.1-2000和GB/T5237.4-2000的品質要求;

9.拉珠密度與變速卷簾器系統匹配良好,密度一致;

10.拉珠整體耐磨損強度高,拉線採用高密度多聚酯纖維,伸展性為零的拉線,拉珠靜態耐重應在50KG以上。

(三)其他要求

1.供貨及安裝週期10日曆天以內,質保期兩年;

2.能開具16%增值稅專用發票;

3.費用包含貨品採購、運輸及安裝等;

4.所提供遮陽簾為暫估,最終面積按實結算。

(四)施工注意事項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著統一工作服;

2.施工現場禁止吸煙,現場配備足夠滅火器;

3.施工現場垃圾及材料、機械整齊碼放,嚴禁亂堆亂放現象;

4.現場需做好安全保護措施、現場衛生必須清理乾淨。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生産或銷售窗簾、遮陽簾等相關産品的資質;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證資金的良好紀錄;

5、參加此項目的供應商不得為聯合體;

6、參加此項採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紀錄;

7、能夠開具16%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8、具有供貨及安裝週期控制在10日曆天以內的組織能力。

四、報名材料:

以下材料須每頁加蓋公章,按下列制定順序、整體掃描為一個PDF電子文檔。如報名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參與本項目資格。

1、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複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已進行三證合一的企業提供最新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2、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http://gsxt.saic.gov.cn/)查詢的工商登記資訊頁面列印頁(有企業詳細工商公示資訊的頁面)。

3、完整的2017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複印件),財務報表顯示虧損,必須提供虧損情況説明;

4、與本項目相關的資質認證證書(如有,可提供);

5、生産廠家須提供有效的相關生産資質及證明。非生産廠家應提供生産廠家出具的有效授權證明或購銷合同,如無品牌授權證明及購銷合同,請提供關於進貨途徑及品質把控的説明(如上游供應商非生産廠家,需提供逐級授權證明材料,直至溯源至授權廠家);

6、近2個月的依法納稅記錄(複印件);

7、近2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複印件);

8、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紀錄的聲明(格式自擬);

9、服務承諾書,格式自擬;

10、供貨及安裝週期10日曆天以內承諾聲明;

11、可以開具16%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承諾及開票票樣;(承諾格式自擬,票樣為已開發票的複印件);

12、近3年內同類項目業績證明(業績數量不少於3項且單項業績不少於1000㎡的工程量,須提供合同關鍵頁或中選通知書的複印件);

13、供應商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報名方式:供應商一律以電子郵件方式將報名材料電子文檔同時發送至cacpd@airchina.com和項目聯繫人郵箱1724861298@qq.com,郵件主題及附件名稱為:本項目名稱+公司簡稱,郵件正文部分必須寫明項目負責人及聯繫方式

六、報名截止時間:2018年7月26日下午17點(以我方收到郵件時間為準)請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提交完整的報名材料,逾期發送的一切資料將不予受理。

七、項目聯繫人:劉爽

聯繫人電話:010-64540029

聯繫人電子郵箱:1724861298@qq.com

八、其他要求

1、請嚴格按照上述要求準備並提交報名材料,如提交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格式進行報名,將可能導致報名無效。

2、若本項目報名的供應商數量超過六個,我公司將根據資格資質條件滿足程度組織資格評審進行篩選,排名前六的供應商將成為本項目的備選供應商;若報名且符合資格要求的供應商數量不超過六個則全部成為備選供應商。

項目聯繫人將通知具備備選資格的供應商領取採購文件的具體時間地點,如未收到通知,即為報名不成功或經評審後未進入前六名。

3、我公司採購項目公告指定的網路發佈渠道為國航官網(www.airchina.com.cn)和中國採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cn)。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轉載的以我公司為採購主體的項目公告均為非法轉載,我公司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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