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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攜帶現金或可流通證券(如旅行支票)出入境或過境德國,不得超出一萬歐元;如超出此數額,需于通關前予以申報,否則,德國海關即可以“反洗錢”為由扣押款項,調查現金來源和攜帶出入境目的,並最終裁定沒收或處以一定金額的罰款。須特別注意的是,如團組將差旅費交由一人保管且總額超出一萬歐元(含一萬歐元),入出境時也必須申報。

 

來自歐盟國家的旅客,個人自用品可免稅帶入德國;非歐盟國家的旅客,其入境德國的免稅品數量不得超逾以下規定:

1、煙草類:200支香煙,或100支小雪茄,或50支雪茄,或250克煙草。

2、酒精類:1公升含22度以上酒精的酒;或2公升含22度以下酒精的酒;或2公升有汽或加酒精的葡萄酒;或2公升普通葡萄酒。

3、咖啡:500克咖啡或200克濃縮咖啡精。

4、茶:100克茶或40克濃縮茶精。

5、香水:50克香水或0.25公升花露水(Eau de toilette)。

注:年滿17歲人士方可攜帶免稅煙草及酒精飲品入境,咖啡亦須由年滿15歲人士攜帶。

 

德國動植物檢驗檢疫的限製品主要如下:

1、動物産品或奶製品:歐盟成員國以外的肉製品或奶製品禁止攜帶入境(安道爾、法羅群島、格陵蘭、冰島、列支敦斯登、挪威、聖馬利諾和瑞士帶入的少量自用品除外)。

2、其他類食品:可攜帶少量(不超過2公斤),且須符合以下要求:a.開啟前不需要冷藏;b.包裝上有品牌標識;c.産品面向最終消費者;d.包裝完好。


 

*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實際出行請聯繫大使館查詢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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