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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多次簽證自第一次入境起,每180天期內,在俄羅斯一次或幾次停留的時間不可超過90天。
2. 其他俄羅斯機關簽發的簽證,俄駐華使領館不予延期。
3. 如因故未領到簽證,外交部,移民局和公司邀請函原件不予退還。
4. 如簽證申請表填寫不完整,俄駐華使領館將不予辦理。
5. 如有需要,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供補充文件或面試。
6. 如幾人被同時邀請,則每位申請每人平均應提供一份完整的文件。
7.申根條約國家、以色列、芬蘭、愛沙尼亞、立陶宛公民應提供有效的醫療保險單或邀請方補償醫療成本的保證書。
*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實際出行請聯繫大使館查詢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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