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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遊客入境時須填寫海關申報表申報攜帶的物品,除外交人員外,遊客的隨身及托運作李必須通過海關的X光機檢查。根據印尼海關和檢疫的規定,外國遊客隨身攜帶的日常生活必需品,總價值不超過250美元/人或1000美元/家庭(乘務員所帶物品總價值不超過50美元/人)以及200支香煙或50支雪茄或200克煙葉、1公斤含酒精飲料享受免稅待遇。入境攜帶超過5000萬印尼盾現金、動植物、影片、錄影帶、唱片等需申報。如被查獲未申報將被視為違反規定,當事人將被依法處以罰款或物品沒收。毒品、槍械、利器、子彈、炸藥、色情書刊等禁止攜帶入境。
*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實際出行請聯繫大使館查詢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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