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晚福利券(售價599元):
適用航班:北京時間早08:30時(含)前起飛,或北京時間晚20:00時(含)後起飛的國航實際承運挂CA代號的國內航班,且以“999”開頭的客票。 (除外航班:包含涉及拉薩、稻城、昌都、林芝、阿壩、九寨溝的航班。)
全天暢行券(售價1199元):
適用航班:國航實際承運挂CA代號的國內航班,且以“999”開頭的客票。(除外航班:包含涉及拉薩、稻城、昌都、林芝、阿壩、九寨溝的航班。)
(1) 客票類型: 單程單段的國內客票。
(2) 旅行日期: 不限。
(3) 購票渠道: 不限。
(4) 客票類別: 僅支援中國國航APP變更客票;其他渠道變更後的客票,暫不支援電子升艙券産品使用。
(5) 適用艙位:V\Q\H\U\M\B\Y\E\G 艙。(每個航班升艙座位額度有限,可能出現售罄,原經濟艙客票如改退按自願變更辦理。)
(1) 免費托運作李限額:原經濟艙限額不變。
(2) 機場服務:按公務艙標準提供。
(3) 里程累積:按升艙後艙位標準累積。
(4) 登机證艙位:R艙(公務艙)。
(5) 行程單座位等級:R艙(公務艙)。
(6) 客票號:升艙前後不變。
有特殊標識或特殊政策且無法通過中國國航APP進行變更的客票;
兒童經濟艙客票、攜帶兒童的成人經濟艙客票;
嬰兒經濟艙客票、攜帶嬰兒的成人經濟艙客票;
已辦理或計劃申請辦理,各類特殊服務及增值服務的經濟艙客票;
*特別説明*:如客票包含在上述不適用客票的情況,請勿使用電子升艙券辦理升艙。機場現場工作人員有權將升艙後的客票,按照自願變更降回原經濟艙。
(1) 未辦理升艙綁定航班的電子升艙券,可退;
(2) 已辦理升艙綁定航班但尚未旅行的電子升艙券,不可退;
(3) 已辦理升艙綁定航班但實際旅行中沒有使用公務艙服務的電子升艙券,可退。
退券順序為:完成客票變更(變更後的客票須為訂妥座位的航班)或退票後,再進行申請退券。
(1) 有效期內未辦理升艙:通過中國國航APP服務訂單提交申請,審核通過後,可退。
(2) 過期未辦理升艙:電子升艙券自動失效,自動退款。
(3) 已綁定航班辦理升艙:通過中國國航APP服務訂單提交申請,審核通過後,可退。
電子升艙券退訂成功後,自動退款。如在15個工作日內未能到賬,請聯繫您購券時的支付銀行或支付商客服。
(1) 自願簽轉其他航空公司:不允許。
(2)自願變更或退票:允許。客票變更規則、手續費、票價差額、退票費均按照升艙前的經濟艙艙位水準辦理或計收,具體收費標準參見國內客票運價規則。
(3)使用鳳凰知音會員里程獎勵兌換升艙:不允許。
(1) 改期:原經濟艙購票地點,或國航電話銷售服務熱線,或國航直屬營業部及機場售票處。
(2) 退票:原經濟艙購票地點。
(1) 非自願簽轉:簽至其他航空公司航班的公務艙或更高等級艙位旅行,電子升艙券不退。
(2) 非自願降艙:降至經濟艙旅行,電子升艙券可退。
(3) 非自願退票:按升艙前客票規則辦理,免收手續費,電子升艙券可退。
(4) 服務保障:按公務艙標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