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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旅客:
為確保航空安全,請攜帶符合以下標準的手提行李乘坐國航實際承運航班。如您攜帶的手提行李超出以下件數、重量或尺寸標準,您可能被拒絕登機,或您的行李可能無法同機到達,遲運作李需由您自行到機場提取,由此産生的相關損失將由您自行承擔。
國航手提行李(非托運作李)標準如下:
艙位等級 |
手提行李件數上限 |
每件手提行李重量上限 |
頭等艙、公務艙 |
2件 |
8公斤(17磅) |
超級經濟艙、經濟艙 |
1件 |
5公斤(11磅) |
每件手提行李的長、寬、高三邊分別不得超過55釐米(22英寸)、40釐米(16英寸)、20釐米(8英寸),包括滑輪和把手。
除上述手提行李之外,您還可以免費攜帶1件可以放置在您的前排座椅下方的物品,如手提包、公文包、手提電腦包、相機包或其他類似尺寸或更小的物品。
攜帶嬰兒的旅客還可以攜帶一輛可帶入客艙的攜帶型可折疊嬰兒車,折疊後長、寬、高分別不超過55釐米(22英寸)、40釐米(16英寸)、20釐米(8英寸),超過上述尺寸的嬰兒車須作為托運作李運輸。
請您在購買機票前閱知上述資訊,並在乘機前再次確認攜帶的手提行李符合上述件數、重量和尺寸標準。感謝您的支援與配合!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