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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搖籃

嬰兒搖籃(BSCT)辦理須知
一、服務説明:

嬰兒搖籃服務適用於身長不超過75釐米,且體重不超過22磅/10千克的嬰兒旅客。

對於出生不足 14 天的嬰兒和出生不足90天的早産嬰兒旅客,為嬰兒健康考量,我們無法予以承運。

每個航班公務艙、超級經濟艙、經濟艙可辦理的嬰兒搖籃服務數量有限。最終以申請結果為準。

二、適用範圍:

1.適用於國航實際承運且挂國航班机編號的國際(不包括地區)航班。

如需辦理聯程航班嬰兒搖籃預定服務,請按客票航段分段申請,或通過95583或國航各直屬售票部門辦理。

2.適用機型:僅限在 B747/B777/B787/A330/A350 機型執飛航班的公務艙、超級經濟艙、經濟艙中提供嬰兒搖籃。

三、申請時限:

航班起飛前14天(不含起飛當日)至航班起飛前72小時(含)。

四、自願變更與取消服務:

如您需取消或變更服務,請致電95583或前往其他任一國航直屬售票部門或授權代理人處辦理。如您需變更航班及服務,應在取消服務後重新辦理。

五、乘機登記辦理提示:

辦妥嬰兒搖籃服務的旅客,需在航班起飛前120分鐘到達機場值機櫃檯辦理乘機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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